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澳门商标分类

澳门商标分类依据

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商标分类主要依据《尼斯协定》建立的国际通用商标分类(Nice Classification),将商品和服务分为45个类别(1-34类为商品,35-45类为服务),澳门知识产权法规(如《工业产权法律制度》)明确要求商标注册需按该分类体系指定类别及具体项目。

类别 涵盖范围 典型商品/服务 第9类 电子电器、计算机硬件 手机、电脑、智能手表 第25类 服装、鞋帽、纺织品 上衣、运动鞋、帽子 第35类 广告、商业管理 电商推广、品牌营销 第43类 餐饮住宿服务 餐厅、酒店预订 第30类 食品、调味品 咖啡、糖果、面粉

澳门商标注册流程中的分类要求

  1. 提交申请时:需明确指定商标适用的一个或多个类别,并从该类别中选择具体商品/服务项目(可全选或部分选择)。
  2. 官方审查:澳门经济及科技发展局(DSES)会核查分类准确性,若类别与商品不符可能导致驳回。
  3. 费用计算:每增加一个类别需额外缴纳官费(首类后每类约澳门元XXX)。

特殊注意事项

  1. 跨类别保护:若商标涉及多种商品(如同时销售服装和食品),需分别申请对应类别。
  2. 防御性储备:热门行业(如餐饮、零售)建议提前布局关联类别(如第35类广告服务)。
  3. 优先权规则:基于巴黎公约,若6个月内在原属国提交过相同商标申请,可主张优先权。

相关问题与解答

Q1:澳门是否允许“一标多类”申请?

A1:是的,澳门支持一件商标覆盖多个类别,但需在申请时明确指定所有类别并支付对应费用,未指定的类别无法自动扩展保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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